摘 要:本文从法人性质理论动手,探求分析了董事对刊行人虚伪陈述连带责任的法理凭据、责任状态等问题。以为董事是公司“意志中枢”,有不对的董事是应该的责任主体,而刊行人则为严格责任人,所以形成两者间的连带责任。该连带责任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,若是董事是虚伪陈述的始作俑者,则为终局责任人,应对给k1体育造成的损失承担最终全数的赔偿责任;若是董事并非始作俑者仅是存在履职尽责的沉大错误,则仅应承担过罚相当的比例连带责任。
关键词:虚伪陈述 董事使命 连带责任
董事对刊行人虚伪陈述连带责任的法理探析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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